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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语文老师(2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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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只有两种制作公司,一种就是和电视台同属某个传媒集团的制作公司,另一种则是电视台有投资但不控股的嫡系制作公司。因为震旦国法律要求电视台制播分离,为了培养自己的亲信制作公司,往往就是透过这两类方法来掌控制作公司的内容。而除此之外混得比较好的制作公司就只有汪俊的文华影视和戈富鸿的鑫隆制作,此外所谓的独立制作公司都是依附这两大公司的卫星公司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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