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差点忘了,张尘,拜拜,不见。
最后车拐出了胡同来到了街上,张尘在那个路口停了下来,不再跟上来,远远地望着。
他们的新家距离学校很近,看样子以后去学校都不用开车了,爸爸考虑的很周到,他没有选择公司附近的房子,而是学校附近,因为在爸爸眼里,学习还是首要任务。
公司听说他们要搬家,大方的拿出了钱提供赞助,其实这点钱曾莎他们也拿得出来,毕竟去年半年赚得不少,那些是爸爸奋斗一辈子都赚不来的。
公司这么做,无非是笼络人心的老套,希望曾莎能长久的与他们合作,继续为公司赚大钱。
房子是精装修,有电梯,三楼,180平米,市中心。
这在二十年后,一平米有十万都不止的价钱了。
新房子是很漂亮,却少了很多味道。
不知为什么,今天晚上,三个人都很压抑,话很少,吃了饭曾莎洗洗就回了自己房间。
打开自己的日记本,趴在床上,拿起笔轻轻写下。
1997年,1月4日。
今天我搬家了,可是一点也不开心,爸爸李阿姨都不是很开心,我总是在想,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件不对的事。
告别过去真的只有用这种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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