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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女装时,一般人不防备她,出其不意一招制敌。但匕首实在太小,正经打起来没什么卵用。武器都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还得正经寻把好刀才是。便问庭芳:“你喜欢什么兵器?”
    庭芳斩钉截铁:“波斯刀。”
    徐景昌喷笑:“回京里找你爷爷去,那是贡品,边疆少见。”
    庭芳郁闷的道:“我家肯定没有。不过可以问我爷爷试着弄一把。”
    赵总兵也笑:“你有眼光!”胡人的刀不仅华丽非常,还十分锋利。并不似大刀那般蠢笨,大小都有,在马上也很好使,确实适合庭芳。心中打定主意无论如何替她弄一把来,她一个女孩儿,功绩再大也无法出将入相,倒便宜了她夫婿。做舅舅的旁的没有,弄把刀还不是理所当然的。
    众人都忙,练兵的练兵,学习的学习。实在是定装弹药太厉害,赵总兵高兴的要给庭芳奖励才带出来耍半日。在平虏吃过中饭,大伙儿就往回赶。古代能骑马确实方便,要搁京里头女眷用马车预备出门,这头还在铺垫子,那头都到了目的地了。回到大同,庭芳和徐景昌立刻被拎去学骑射。为了锻炼庭芳的体能,还叫她负重长跑。真是恨不能折腾死她。
    好容易一天训练结束,庭芳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回走,就撞见了个嘴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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