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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发票找校长签字报销。校长以超过三天报销时限为由,拒绝签字。如果报不了,这笔钱就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彼得刘气得不行,心想这个哑巴亏我可不能吃。一气之下,他就找出有校长亲笔签名的文件,模仿着校长的笔迹,在发票上签上了校长的大名,拿到财务部,会计看了一眼,就给他报了。顺利得连彼得刘自己都有些吃惊。
    彼得刘的脑袋仿佛突然开了窍:原来自己模仿别人的签名,竟还如此值钱啊!
    于是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发展到后来,他连自己在外面吃饭、买衣服的收据,都拿回来签上校长的大名去报销。数年时间下来,竟用这种方法陆续向学校“报销”了三万多元。
    那时候,一块银元可以买二十斤大米,五块大洋可买一头牛,三万多元,已是一个大数目了。
    校长虽然偶尔也看过财务账目,但因彼得刘的“签字”实在是天衣无缝,且经校长之手签字报销的票据多不胜数,所以连校长自己也分不清记不得了。
    彼得刘的秘密虽然无人识破,但他深知中国有两句古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夜路走多了,难免遇见鬼”。他模仿校长笔迹,冒领钱款,长此以往,总会有东窗事发的一天。
    正好这时他在美国的家人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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