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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成小块丢入手边的翡翠玉碗里。玉碗被浸在放了冰块的方座上,碗底浇了层蜂蜜。果肉很快把玉碗填满,他这才罢手,拿旁边的银勺把蜂蜜拌匀后,方拿湿布将手一一拭净,这才连座带碗一起端到了她们面前。
    “你……你们吃吧。”他说了一个字,看到长宁,马上改口。
    长宁已经惊得杏眼圆睁,檀口微张。俞眉远也怔怔看他。
    “吃呀。里头浇好蜂蜜了,你最喜欢的。”霍铮想也没想就劝道。俞眉远的脾性他摸得透,她喜欢枇杷,尤其喜欢拌蜂蜜吃,只是极烦剥枇杷皮。懒症发作的时候,她情愿不吃,都不要剥枇杷皮。今日在外洗手不便,枇杷又汁水淋漓,她更不会碰枇杷。
    “你怎么知道?”俞眉远大感诧异,如果她没记错,他们这是第二次见面吧。
    霍铮忽然卡壳,他失言了,忘记自己这会是“霍铮”而不是“昙欢”了。
    “是长宁,长宁从小就喜欢这么吃枇杷,我以为你们姑娘家都一样。”好在他看到长宁,立刻反应。
    “……”长宁那嘴已经合不上了。
    “哦。”俞眉远有些窘,她自作多情会错意了。为解窘迫,她挖了一小勺果肉送进了长宁半张的口中,“公主,你皇兄如此疼你,真叫人羡慕。”
    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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