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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点。”
    梅费尔街,布卢尔·汉弗莱正和他的朋友鲍威尔·史丹聊起《血还》。
    “我猜想作者阿狄森·费奇是化名,他本人肯定是名贵族,不然不会对名贵的物品如数家珍。要知道他写的那些东西,每一样都十分稀少和昂贵,不是贵族怎么会知道这些。”
    鲍威尔·史丹道:“那也不一定。可能是仆人或者商人,他们也知道贵族的家中有什么。”
    布卢尔·汉弗莱不同意这个想法:“哦这不可能我的朋友,仆人们哪里受过教育呢?哪怕是管家,也只是认识字,懂一些法律事务罢了。这样的文笔,一定是受过绅士教育的人才能写出来。”
    这个理由说服了他的朋友,鲍威尔·史丹点头赞同。
    布卢尔·汉弗莱拿起报纸,盯着结尾处印着的“tobetunied”,意犹未尽:“今天刊登了整整两版,可我还是没看够,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
    雷丁大学内,文学教授克里曼斯·希尔保特读着报纸,津津有味:“阿狄森·费奇的文笔简约、用词务实,更重要的是他的叙述技巧非常高明,用了第三人称叙事,但不会让读者感受到距离。这是间接引语?不,也许是……”
    他的话没有说完,被好友马休打断:“噢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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