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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淡得近乎难以察觉的药味。玄悯正站在一面雕花圆木桌前,桌上搁着不省人事的纸皮江世宁、从刘师爷家挖出来的石磨盘、一方薄薄的布包、一只盛了清水的铜盆,以及一套豆青瓷茶具,壶把上镂着三个字——归云居。
    一看便知,这是某间客栈的上房。
    归云居……
    薛闲在市井混了些日子,见过书生爱去的状元楼,见过商人爱去的广源楼,还有寻常可见的悦来、福顺,大多名字都非常吉利,像归云居这种听起来就好似“祝你归天”般的客栈,大概脑子被鸡啄过的人才会来住。
    显然,秃驴就是这种被鸡啄过的。
    薛闲看见玄悯正在铜盆里仔细地洗着自己的手。不得不说,这秃驴的手指长得实在好看,瘦长白净,弯折之间,会显出笔直的筋骨。这秃驴仿佛天生不知什么叫着急,做什么事都是不紧不慢的,连洗个手都能洗出一种读经念佛般的沉稳肃穆感。
    对此,薛闲也是服了,“你这手洗的,活像要给人送葬。”
    玄悯垂目扫了他一眼,道:“的确是送葬。”
    薛闲:“送谁?”
    玄悯淡淡道:“许氏。”
    薛闲:“许氏?”
    石磨盘里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有劳大师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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