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初闻
方笑云目瞪口呆。
关于分神夺命术,老神仙道出三点关键。
其一,夺命之术必须做种。施术者找来合适的女人,令其成孕的同时将自己的一缕分神送入。成功之后,这个女人就是炉鼎,肚子里的婴儿不断成长,施法者的分神也会壮大,逐步占据主导。
其二,做种之后的胎儿会掠夺炉鼎生机,吸收其生命,直到发育成熟。在此期间,施术者会对炉鼎“精心照顾”,以珍贵灵药为其进补,并有一系列施术环节。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保护炉鼎健康,而是为了让胎儿更加强大。等到降世的那天,炉鼎的使命宣告结束,生命也到了尽头。
出生即杀亲母,这样的胎儿被称为魔胎。他有施术者的记忆,但却具有独立生命。某种角度讲,施术者等于在活着的时候投胎转世,得到二次生命。如其具有很高天赋,大可重新修行,必要时还能通过秘术收回分神,连带魔胎的生命与修为化为己有。
“卑鄙,太卑鄙了。邪恶,太邪恶了。”方笑云极为愤慨。
“邪法必有诱人之处,否则不会有人甘愿冒着世人不容的风险修习。”
老神仙审视的目光看过来:“想不想试试?”
“绝对没有。”回答坚定,斩钉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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