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冲突(补)
的一亩三分地上。
在天朝的“四面体”政治框架中,御史台是一个极为特殊的一极。其本身拥有多重的属性——既是古老君权的最后残留又是权力极大的监察者,因此被某些派别的人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根据《天纲》的规定,御史台行使的是监察之权,监察的对象是所有公门,但因为御史台的组织形式,其还兼有体察民情为天子耳目的作用。
若遇到不法之事,御史们有两种方式来行使权力。其一是运用其自身的调查权,查清之后或移交给按察司深入调查,或移交给提刑司直接提起公诉,这一类通常针对的是个人的不法行为;其二则是以自身为公诉方,向大理寺直接提起诉案,这一类针对的则是政府的某一行为、政策或法令,目的是为了促进政府改进施政,甚至是令国士府更改法条。大多数情况下,各级御史们的工作都是围绕着前者进行的,因此经常被按察司的司员们抱怨说御史抢了他们的工作。而后者因为兹事体大,通常不会轻易发生,像需要天子首肯的正御史级的诉案更是要好几年才会有一次。而每一次诉案的发生,通常都意味着一次天子与公门的冲突。
对于公门(立法的国士府,行政的尚书台,辅助司法的按察司、提刑司都是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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