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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七章 夏威夷老罗

   说起罗家,最早还要追溯到19世纪末,当时罗友良的父亲作为劳工从z国gd省到了夏威夷,那时,他父亲受雇为蔗田佃农,月薪仅12美元。
    罗友良兄弟姊妹共11人,他本人排行第七,童年时代,因生活贫困,罗友良就懂得了劳动的意义和价值。
    他在公立中学念书时,靠叫卖报纸、擦皮鞋、背高尔夫球棒等方式赚点钱来,补助家计,完成学业。
    中学毕业后,罗友良在珍珠港海军基地服务了3年,将积蓄的钱用作学费,进入夏威夷大学深造。
    夏威夷大学课程设置严格,但他比其他学生加倍用功,竟在两年的时间内,修完了4年的课程,而且成绩优异,得到了许多奖状。
    在夏威夷大学得到学士学位之后,胸怀大志的罗友良,又想进哈佛大学攻读法律,但没有经费来源,他只好工作两年,积蓄了一些钱,又向兄弟借了300美元,孤身前往美国大陆,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
    直到1935年,罗友良获得了法学学位,他又回到夏威夷,当时他带回家去的,只是“一毛钱和一个新的职业”。
    所谓“新的职业”是他与朋友在夏威夷合作开设了一个法律事务所,主要面向华人群体,为当时保守欺压的华人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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