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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七章 梦碎,我想当暴君啊

所以叫“受德”。老百姓多数取“受”的谐音,管他叫做纣。
    如果搞来商纣王的dna分析,一定发现他是个优质人种,难怪老爹喜欢。根据加拿大“安大略省博物馆”馆藏石刻记载,帅哥商纣王知识渊博,天资聪颖,并且力大无穷,能手格猛虎。
    甲骨文的“戏”字,由一支戈、一只老虎和一个凳子构成,说明斗老虎是商朝的时髦表演,纣王甚至亲自表演,好比西班牙的斗牛,甚至更血腥。
    史载:纣王能“倒曳九牛,扶梁换住”——同时倒拉好几头公牛,托起屋梁,让人在下面换柱子。至于搬个大鼎之类,也不在话下,这一点,他和夏朝的亡国之君夏桀一样,夏桀也手拉铜钩,力擒母犀牛。
    这样的体育明星必然也是全国少女的偶像,难怪后来他跟妲己凑成英雄美女的一对儿。
    如果光是这样,也顶多是容貌俊美、四肢发达而已,然而上天过于宠爱纣王了,他不光武力好,也热爱学习,博闻广识,能诗会赋。
    而且口才绝佳,铁嘴钢牙,大臣都辩不过他,都不抵他聪明。
    不过,据说这种高智商的君主,往往看不起别人说话,所以一意孤行,把自己的大好江山给抖搂光了。所谓“智足以文过饰非,辨足以拒谏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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