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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8章 不好帮啊



    三人累计对小马飞腾的控股比例约为58%,形成了三人共同控股的模式。

    一方面,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无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其普通表决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权通过。

    而如公司章程修改、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事项,则需要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从小马飞腾的股权架构来看,小马飞腾的实际控制人为李铭、李丽和李平三人,股权比例分散。

    其他股东如建银文化、昊天电影等, 仍具有对小马飞腾公司的相对控制权, 可以通过联合其他股东, 对公司的重要事项进行一票否决。

    另一方面,在共同控股人内部,可以肯定的是,三人形成的共同体,在李铭去世后,金艳作为其配偶,并不当然的享有在共同体内的决策权。

    这一点在后来的双方官司中也可以看得出来,李丽和李平一方说李铭的股份由她们两人代持,和金艳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就在李铭逝世之后,让金艳成为小马飞腾的董事长增加了障碍。

    而且即便金艳成为了公司董事长,但是没有股权在手,李丽和李平夫妇又各自负责公司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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