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节
豪之家,以去岁算民结果为依据,田亩、仆役、佃户等皆不得再增加。”
“其四,镇设草市,县设市场,鼓励商贸,不得再课以重税,无故刁难、克扣商贾财物者,重刑论处;其五,凡下州,镇军不得过千,中州,镇军不得过千五,上州,镇军不得过两千,县邑不论大小,置弓手一都,刀手一都,马军一队,以清境内匪盗。各道要塞驻军,统一受朝廷管辖,而钱粮自本州赋税中出;其六,鼓励镇乡士子立私塾,县学生员不得少于百人,凡朝廷开科取士,进京赴考士子,由州县资助部分旅费。”
从李嗣源口中说出来的新政法令,自然很是简洁,而下发到州县的法令,逐条逐句都有相应注解,论述极为清楚,更不会有模棱两可的疑问。
农业社会的基本是农业,新政核心,当前仍旧是农事,赋税制度仍旧采用两税法,不过百姓不必再将实物变卖为银钱,再交给官府,如此一来自然给官府收税造成了一些麻烦,但对百姓而言,则能避免在出售实物过程中,被官府与豪强相勾结恶意压价。
而至于收上来的实物,是由官府以市价售给商贾,将钱粮运抵京都,还是分类处置,则根据各地情况另作打算。
既然是新政,就不能是某些地方的新政,该在全国范围推行,藩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