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入住者。单熊业本人作为冶矿公司总厂的仪表工人,工作时间是倒班制,于1998年正式下岗,后以开“面的”为生,2005年其父母因年迈相继过世,去年9月中旬,其本人也因睾丸癌去世。
此人早前曾进入过某排查小组的视线,但并未被纳入重点调查对象,究其缘由是当时获取的信息不够详尽,且其本人部分背景信息与侧写范围出入较大——在韩印的侧写中,凶手出生在人民路周边,并且一直生活在此区域,但该嫌疑人实际上于1963年便离开冶矿市赴外省求学了,且毕业后留在当地工作并娶妻生子,直至妻子病故才于1988年年初调回冶矿工作,与父母同住在供电局家属楼。
其实,如果该组侦查员对犯罪侧写多些了解的话,早前是不应该忽略此人的。一方面,犯罪侧写作为侦查的辅助手段,并不完全严谨,它的功效必须结合现实情境;另一方面,该组办案人员也应该想想,嫌疑人妻子的病故以及他调回冶矿的时间点,与首起凶案发生的时间如此接近,二者会不会就是他作案的刺激性诱因呢?
韩印偶然接触到以上信息并深究下去,再次走访了嫌疑人的一些老邻居,这些人反映说:曾经在聊天中,从嫌疑人父亲口中得知,嫌疑人由于一向喜欢男孩,又因民族身份属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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