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但当他事业受到打击之后,他又重蹈先前一穷二白时的覆辙,以奸杀女性作为宣泄渠道。
“冶矿案凶手在下岗之后,又出现两次作案,也就是案件七和案件八。说到这里,我首先要同意我的同事小杜的分析,凶手在那个时候的职业身份,可能变为一名司机了;同时也要对先前的犯罪地理侧写稍做修正,我认为那个时候,凶手选择目标的渠道,已经由公交车变为‘出租车’!具体来说:案件七的受害人是一名护士,工作在人民路沿线设有生产病房的幼儿保健院,受害时间为其早间下夜班返回住处之后;案件八的受害人是一个生意人,受害时间为其午后外出办完事返回租住的回春宾馆长包房之后。可以设想一下,前者因下夜班,身体乏累,所以选择搭乘快速而又舒适的出租车;而以后者的身份和经济能力,外出代步显然乘出租车更为合理。综上,我想说的是,凶手下岗之后是以开出租车为谋生手段的。
“至此,我想各位已经对凶手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可能也解开了一直以来困扰我们所有人的两个问题:为什么凶手看似与冶矿公司有关系,但全面排查之后会毫无结果?为什么如此竭尽警力,几乎搜索了大半个城市,却始终无法捕捉到凶手的身影?我想前面的问题出在当我们想要以冶矿公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