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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且还附有一张孙佳莹的尸体裸照和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用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文字粘了一段话,内容是:‘送还骨灰,请下葬。’同年10月12日,经过警方技术鉴定,确认骨头属于孙佳莹后,孙佳莹骨灰得以被家人安葬。两天后,孙佳莹父亲收到一封信,同样是用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文字粘在纸上的方式。信的内容主要是表达对孙佳莹下葬的感谢,同时还有几句安慰之类的话,尤其让警方吃惊的是,该信结尾提到了李笑笑,原话内容是:‘请别伤心,孙佳莹走得很愉快,跟李笑笑一样。’由此,两案合并,成立专门办案组,因认定李笑笑系本案首个被害人,故该系列案件被命名为‘5·14’大案。当然了,这一认定直到最后也未被证实。至于原因,暂且先按下不表。
    “1995年10月14日,即孙佳莹父亲接到凶手来信的当天下午5点,太东省青泉市峰树区长春路街道上小学一年级的7岁女生李岚在托管班附近失踪。三天后,其裸尸出现于郊区一处玉米地中。尸检显示:案发地为第二现场,其系被皮革物勒颈致死,双脚遗失,处女膜破裂,但未发现暴力性侵痕迹。
    “1995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太东省青泉市黄泥区4岁幼女郭瑶瑶在菜市场与奶奶走散,进而失踪。两周后,黄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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