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读”第一篇(十二)
是所谓的“变卦”筮法。若认为《左传》里出现的“×之×”(如《乾》之“姤”)称法是“变卦”筮法,那么,《左传》里出现的引用《周易》句子,而在于阐明事理时同样用“×之×曰”这种格式,又如何解释呢?
如前面已引过高亨所说的:“《周易》古经,初时殆无爻题,爻题似晚周人所加。《左传》、《国语》凡记筮事,皆云遇某卦之某卦,所谓遇某卦之某卦者,乃筮得本卦而某爻变(阳爻变为阴爻,或阴爻变为阳爻),因而转为别一卦也。以筮法言之,主要在观本卦之变爻,然则可云遇某卦某爻,而《左》、《国》决不云遇某卦某爻,其所以如此,盖彼时尚无爻题也。”
这里高先生所言,目的是在于说明《左》、《国》所用的《周易》,还没有“爻题”,这无疑是正确地。但高先生却认为的“《左传》、《国语》凡记筮事,皆云遇某卦之某卦,所谓遇某卦之某卦者,乃筮得本卦而某爻变(阳爻变为阴爻,或阴爻变为阳爻),因而转为别一卦也。以筮法言之,主要在观本卦之变爻,然则可云遇某卦某爻”这种说法,又无疑是错误的。正是《左》、《国》里出现的“遇某卦之某卦”(即“×之×曰”),那不是卜筮上的“变卦”筮法,而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名称,作为《周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