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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七)

某之某曰”之后的话,就是《周易》里“某之某”里的繇辞。这一筮例出现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正是史巫通过《大有》里的第五繇题“乾”的取象(“乾”的取象为“天”、“父”、“君”等)做出的“解卦”语。我们这里只是要看的是,《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出现的“《大有》之"乾"”,正是通过《大有》卦名和《大有》里排第五的繇题“乾”名,出现的这种称谓。由此从这两筮例中,也完全能够印证春秋《周易》文本的每篇里的结构形式来。
    《左传》里的以《周易》筮例说法与引用例子里的说法是吻合的,也由此证明了,两者所用的是一种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也由此而知,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符号及名称来编排每篇里的“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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