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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

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这一筮例来看,春秋《周易》文本已在春秋前期已经定型。因《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所记载了在陈完(字敬仲)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一位周王室的史官来到陈国,而随身还携带一部《周易》面见陈侯,陈侯就让这位来自王室里的太史为其儿子完卜筮。周太史用《周易》进行卜筮,其结果是“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周太史给小敬仲卜筮一事,是记载在“庄公二十二年”,而这一年若换算成公元纪年,就是公元前671年。但这一年是陈国发生了内乱,陈完应是成年人了。这一年在记述此事时,又插叙追记陈完小时候被卜筮一事。那么,周太史为陈完卜筮的时间,应在公元前671年向前推溯30年左右,即公元前700年左右。史家记周太史为陈完卜筮的时间应是春秋(前770年—前476年)的早期了。当然周太史为陈侯的儿子以《周易》筮之的那一年,应是春秋《周易》定型的下线。因为唯《左传》一书里反映《周易》一书出现的时间外,无论是地上与地下出土的资料,再没有比《左传》里记载《周易》出现的最早时间了。若《左传》一书里记载周太史以《周易》为陈完卜筮之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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