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三篇(四)
帛书《易传·缪和》一文所引用《周易》内容时,出现的称法:
《缪和》:“《周易》曰:‘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这是我们所举例历史上引用《周易》一书内容时,首见的一例称《周易》。而这一例里所引用的内容,正是《周易》一书中《困》文里的首句内容(即被称为“卦辞”内容)。
《缪和》:“《易卦》曰:‘观光之国,利用宾于王’”。
这里所引用的内容,也是《周易》一书里的内容,即《周易·观》篇中的内容。却不再称“《周易》曰”,而称“《易卦》曰”。这在《缪和》的作者眼里,《周易》与《易卦》称法是一回事。
帛书《易传》所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不凡出现了几种称法,即出现了《易》,《卦》,《易卦》,《周易》这四种称法。特别是出现对《周易》一书,以《卦》,或《易卦》的称法,应是战国末期至秦汉之际的不同称法,故这种称法在两汉时期被淘汰掉。在两汉时期的典章书籍里,再没有以《卦》,或《易卦》这种称法,即凡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不再以《卦》,或《易卦》这种称法了。
无论传世《易传》,还是考古发现的帛书《易传》,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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