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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十)

》者所宜秉持的契合解读《易》的理路。前一理路约而言之即‘意—象—言’。后一理路约而言之则为‘言—象—意’”。
    若按学者这种解释,那么,王弼对《周易》的理解就完全错误了。王弼的说法完全是“象数”易学的理路,不过是“象数”义理卦爻式《周易》的理路,并不是“象数”八卦筮术上的理路吧了。至于“象数”义理而言《周易》,无论言的“象数”多与少,从“象数”释《周易》的义理,并无本质的差别。而差别在于王弼以《易传》里的《象传》、《系传》、《文言传》这些先秦儒家思想释解《周易》而已。而后汉所谓的象数学派释《易》者郑玄、虞翻、荀爽等,偏重于《易传》里的《系辞传》、《说卦传》这些后出的儒家思想释《易》方法。
    如虞翻、郑玄对《咸》里的“咸亨利贞,取女吉”句的注释:“虞翻曰:咸,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气交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故‘亨利贞,取女吉。’”
    “郑玄曰:咸感也。艮为止。总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利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之德,以下二下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也。”
    虞、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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