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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十三)

    我们不仿再回顾一下《周易》学术发展上形成的“易学”史。从《周易》一书在春秋时期就形成两派而运用,先是在《左传》史书里记载出现史巫以《周易》筮之,而上层士大夫以《周易》作为义理之书引用。这自春秋就形成了筮书与义理书两种运用之。而孔子始站在理性的高度对《周易》一书的性质进行阐述。认为《周易》是义理之书,并站在义理角度求其德义,符合先秦生活中真实的孔子思想。
    先秦《易》学虽是以“象”释注《周易》,与引用《周易》直接用于说理不同。但先秦“易学”以“象”以释《周易》义理与象数筮术有着本质的不同。“象数易学”虽然以八卦取象结合《周易》里的文辞,而解释《周易》一书的义理思想,毕竟是讲道理的文章,有其积极的义意。自战国末与秦汉之际的《系辞传》、《说卦传》把《周易》与八卦卜筮媾结一起系统的理论化,又把《周易》从“筮”与“理”混合与一起论之,形成了亦巫亦理的说法来。自此亦理亦筮的说法对后世“易学”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汉象数阴阳灾异说正是从《系辞传》文的影响,发展了象数易学。汉京房虽然改造出新的八卦纳甲筮术,从此将八卦筮术从《周易》中分离出来。说明八卦筮术是离不开八卦与象数这一方法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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