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三)
性质,历来颇有争论。主要的分歧是:或以为是筮书,或以为是哲学著作。这一问题牵涉到对《周易》经传大义的认识,由此这里亦分经传两部分试作探讨。
显然《周易》的卦形,卦爻辞创成之后,其最突出的效用是占筮。……根据上文对六十四六十四卦哲学意义的简单分析,我们认为《周易》的占筮,仅仅是古人对六十四卦义理的方面运用,《周易》的象征,是其书哲学内容的基本表现形式,而贯穿全书的反映事物对立、运动、变化规律的思想,则是六十四卦哲学的根本核心,因此《周易》的‘经’部分,虽以占筮为表,实以哲学为里,应当视为一部独具体系的哲学著作。”(《周易译注》“前言” 黄寿祺、张善文译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再看《周易译注》对《乾》“用九(1),见群龙无首吉(2)”的注释:
“[注释]:(1)用九,这是指明《周易》哲学以‘变’为主的一方面特点。《易》筮过程中,凡筮得阳爻,其数或‘七’,或‘九’。‘九’可变,‘七’不变,故《周易》筮法原则是阳爻用‘九’,不用‘七’,意即占其‘变爻’,若筮得六爻均‘九’时,即以‘用九’辞为占……。”
黄先生一面讲《周易》筮法,一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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