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四)
池那样是坚定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周易古经今注》“旧序”里又说:“讲《周易》固然不能抹煞象数,然而总是讲不圆满,反而使人迷乱。”
既然认为《周易》离不开象数,就别怕讲不圆满,本身把《周易》说成有象数就是以讹传讹。
高亨的《周易古经今注》里的“周易古经通说”共分七篇,其中把《周易》用“筮”来命题与表述的就有两篇,一是《周易筮辞分类表》,一是《周易筮法新考》。
《周易古经今注》里的《周易筮辞分类表》里说:“《周易》每卦爻之筮辞,以其性质分之,可分四类,曰记事之辞,曰取象之辞,曰说事之辞,曰断占之辞。”
高亨先生凡把《周易》一书里的带有“判词”的句子,均认为是占断筮辞。并且用表格一一列举,可谓劳心、劳苦而无意义之为。因为在《周易》一书里凡带有“判词”(如“吉”、“凶”、“咎”、“无咎”、“贞利”、“悔”等)句子的占有一书内容的绝大多数,很少一部分不带“判词”的。而这些“判词”正是那个时期语词不丰富所造成。而那些吉、凶、利、贞、等是表述事物发展结果判断语,与占卜筮辞不沾边。
高亨在《周易筮法新考》里说:“《周易》筮法,最初可能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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