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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五)

是《诗经》一类的文学作品,也不是哲学著作,而是一部占筮用的迷信典籍。”(《易学哲学史》上册第9页 朱伯崑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这就是当今“易学”权威者给《周易》的定性。
    正如有一学者的“易学”反思中说的那样:“如果说历史上《易经》之迷不能揭示,尚有许多主客观原因的话,那么今天,我们已经有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认知方法,有了新石器时代以来一直到夏商周,秦汉时期的巨大的考古发掘收获,有了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神话学,民族学,语言学,现代自然科学等种种科学的经验和知识,同时也卸掉‘六经’和孔教的束缚,如果我们仍然将《易经》归于神秘,玄虚之境,仍然埋头阐释《易经》的微言大义,满足于‘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式的研究,仍然一边歌颂着《易经》的伟大……《易经》算命之书不仅始终泛滥于民间,而且我们在学理上也说不出个所以然,那是说不过去的,或者说今天这种状况仍然存在并将继续存在下去的话,那我们就有必要反思,反思历史,更要反思当今的易学研究,为什么不能揭开《易经》之谜?为什么《易经》还是一个谜,为什么在对八卦的起源和本原都不清楚?为什么在起源和本原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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