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十)
间也不相上下,应是一样的“六联体”刻符,为什么对“卜骨”上的“刻符”,说成是“筮数”或“数字卦”,而对“中方鼎”上的“刻符”却变成了《周易》里的卦符号的说法呢?是否这称“数字卦”的东西,也可称为《周易》里的卦符号么?对于李学勤先生的说法以及“中方鼎”上的“刻符”与“刻辞”(即铭文)的关系问题,我们放到下节“考古上发现属西周时期以及西周以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刻符的性质用途”里再进行讨论。这里我们只是看这“中方鼎”上的两个“刻符”的组合方法与刻写形状,对比于所引用《楚竹书周易研究》一书里收录的所谓“数字卦”,来分析出土于《周易》成书之前的不同器物上的这些“六联体”的“刻符”,是数字组合而称“数字卦”呢?还是一套有两个(或两种)基础符号组合为“六联体”的六十四个不相同的符号(即笔者所命名的“六十四画符号”)呢?
只因,单就对于《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所收录的出土在不同器物上的所谓“数字卦”的一些引用,还不足于说明这那些“六联体”的“刻符”,就是数字组合的“数字卦”。我们还要引用散见于其它报道上所发现以“六联体”的“刻符”,来综合分析这些“六联体”的“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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