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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四)

组,把它分出来。即把夹在手指上左右两边的蓍草,四根四根的分出来(揲:《说文》阅持也。意用手持而分数)。实际是一边一撮蓍草的总数除以四,除尽的话,把余数作四,除不尽的余下几根,就把余下的蓍草夹在象征人的一组里。而除尽的,也要拿出四根夹在象征人的一组里。假定象征“天”的一组蓍草是24根,除以四,没有余数,就从象征“天”的一撮蓍草里拿出四根夹在象征人的里面。为何要“揲之以四”呢?在中国的黄河流域所见到的天地下,一年有四季的变化分明。这是有天地模仿到四季,故要四根四根向外拿,叫“以象四时”。古人的思维是停留在直观,感性的认识上,即比类联想的思维方式上。把“比体”与“喻体”也看成能产生因果关系了。而那种因果关系的媒介就是“神灵”的作用。从“大衍之数”表述来看还不知道用四除。而是一种笨办法,以次四根四根的向外数。一撮蓍草茎,四根四根的向外拿,拿尽了的话,就拿四根蓍草放在“人”组里。若剩下不够四根了,余下的蓍草也放到“人”组里。
    再将另一边象征“地”的一撮蓍草,也是四根一组向外拿(现在的简便方法就是数一数除以四就可以了),刚好拿完,还是要拿四根放到象征“人”的里面。若四根四根向外拿时,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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