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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六)

些的爻画转变(即“老阴、老阳”之说),而得出另一卦(即卦画符号)而为“变卦”。在八卦筮法上由“本卦”与“变卦”结合来批断人事吉凶的说法。
    但也有人认为“变卦”是以揲变卦,才称“变卦”。而以“卦”变“卦”才为“卦变”。若这样认为,那么在筮法中,即在起卦(或称成卦)时,就同时出现了“变卦”与“卦变”这两个概念了。
    如以蓍草起卦时,即按“大衍之数”说法,通过“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或奇或偶的数字(只会出现在“六、七、八、九”四个数字中的某些数字)。要通过筮法上的规定,奇偶数与卦符号的两个基础符号(即“—”与“— —”)对应转换(即奇数转变为“—”符号,偶数转变成“— —”符号,写在竹简上还是其它物上,以看起出来的是六十四卦里的哪一卦。在春秋时期的筮法中还没有阴阳一说,不过可以以奇偶数的规定转变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后来,即“六·九”卦爻结构形式的《周易》文本出现后,已把阴阳附会到卦画符号里去了。也就出现了老阴老阳筮法之说)。就得出一卦来,这就是“以揲变卦”,即成卦方法。假定揲蓍(即通过六爻十八变)得出的是“七、七、七、八、八、九”六个数,通过奇偶对“画符号”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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