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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一)

“庄公二十二年”里,这一年换算成公元记年,应是公元前671年。但这一年里陈国发生了内变,陈完逃亡到外国,陈完应是成年人了。而在记述此事时,又插叙讲述了陈完小时候,周太史为其算卦的事,那么应该向前推30年左右。也就是在公元前700年左右(陈完小时候),到陈成子得政已是战国初期。这已是横夸了二百多年。那么第一筮例里说的是“代陈有国乎”,又是‘姜姓之国’。说明“代陈有国”的时间应下溯到公元前386年(那么这一卦算出了三百多年后的事情)。即周安王承认田和(其祖先正是陈完陈氏。古代陈与田字通用)为齐候,田和传三代到齐威王(前356—前320年在位),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即使按田和为齐候,也是到了战国中期了。若是按龟占里说的“八世之后,莫之与京”。这里的“京”是“大”之意(见《辞源》),那么在诸候国里没有能与之比强大的国家了,说明只有知道齐威王,齐宣王(威王之子)时期的事,才能写出这卦里的说法。这表明《左传》的作者是生活在战国后期的人了。因《春秋》一书记事很简短,也并无记占卜之例,而是战国人“传”《春秋》一书时,杜撰进卜筮例。我们前章中已说过,这第一筮例,明显的带有神道设教的目的,是为齐国强大而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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