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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七)

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吉,不知其他。’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姊,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此卦例中的“泰之需”中的“需”,是春秋《周易》文本《泰》卦里的第五繇题。而此卦例在后面有解说,此处就不再多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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