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二十八)
“八卦”分宫卦系统中。
我们已知《左传》记述的筮例中还没有引入阴阳、五行、干支、一说(《左传》的筮例中,虽然到春秋末期,出现赵鞅的家臣及卜史,占筮时说“遇水适火”或“是谓沈阳”的说法。已经把“五行”与阴阳运用到解卦中去。但先秦的“八卦”筮术的基础架构是“八卦”取象),那时的筮卜是按“八卦”取象,在筮出来某一卦时,看内外卦(即卦画符号的八卦之属)中的是“八卦”中的何卦,而根据其卦的取象来附会人事吉凶(或叫“比类联想”)。春秋时期是按八种自然现象,即乾为天,坤为地,巽为风,震为雷,坎为水,离为火,兑为泽,艮为山这八种物象来进行比类联想人事筮问上的吉凶的,还没有阴阳五行的说法。到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学说逐步的发展起来,《系辞》里凸显了阴阳学说,但还没有五行之说,到《说卦》虽有五行的分配于“八卦”,但还没有把五行捋顺。到汉时五行学说发荣,自此,阴阳五行成为“中国人的思想律”。自然占筮术更是离不开阴阳五行,离开了阴阳五行,“八卦”纳甲筮法就无法成立。
在春秋时期最早的记录五行是《左传·文公七年》里记载:“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这虽不单是说五行,但已有了水,火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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