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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四十四)

    而在“《周易本义》卷未下”里是专讲“筮议”的。我们且看朱熹所讲的“筮仪”,是《周易》的“本义”么?
    “ 筮仪
    择地洁处为蓍室,南户,置床于中央。
    床大约长五尺,广三尺,毋太近壁。
    蓍五十茎,韬以纁帛,贮以皂囊,纳之椟中,置于床北。
    椟以竹筒,或坚木,或布漆为之,圆径三寸,如蓍之长,半为底,半为盖,下别为台函之,使不偃仆。
    设木格于椟南,居床二分之北。
    ……
    置香炉一于格南,香合一于炉南,炷香致敬。将筮,则洒掃拂试,涤砚一,注水,及笔一,墨一,黄漆板一,于炉东,东上。筮者齐洁衣冠北向,手焚香致敬。
    筮者北向,见《仪礼》。若使人筮,则主人焚香毕,少退,北向立。筮者进立于床前少西,南向受命,主人直述所占之事,筮者许诺。主人右还西向立,筮者右还北向立。
    两手奉椟盖,置于格南炉北,出蓍于椟,去囊解韬,置于椟东。合五十策,两手执之,薰于炉上。
    此后所用蓍策之数,其说并见《启蒙》。
    命之曰:假尔泰筮有常,假尔泰筮有常,某官姓名,今以某事,云云,未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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