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六)
如现在的民事诉讼,不是刑法上的意义。“有孚”:上对下的关爱。“窒”:窒息,阻塞不通。“惕”:警惕戒备。
“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永”:坚持。“言”:言论,议论。
这段的意思是“为所争讼的事情,不去坚持争辩个分明,是小有过错的,但结果是好事情。”这里有点息讼求安宁的意思。
“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跟着所讲的“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这是承接上段“终吉”之意的结果。“不克讼”:是指争讼没有结果。“逋”:指逃亡,逃跑。“归而逋”:归来别处逃亡来的人。“邑”:国都;引申为国家;或指封地。“眚”:指过错。
这一句的意思是“争讼虽没有结果,但归来了其它城邑里逃往来的三百户人口,没有什么过错”。
这内容反映了西周后期,生产劳动的隶农逃亡的现实,从这一个侧面,反映了西周后期已是诸侯纷争的局面,周天子已是名存实亡。在封建主的土地上,集体生产劳动的隶农逃亡的事情,看来相当普遍,这正是西周封建主隶农制过渡到春秋封建地主制关系的前夜。从一个城邑一下逃走三百户人到另一个封地,归属为另一个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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