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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六)

,但应按过去的那样不可违背法令;安守正道,自然会有好的前景。”
    这表明虽然社会发生了变化,即没有地方主持争讼的地方,生产劳动的人也不断地逃亡,祖业也靠不着,但是还是要自觉地遵守法令,安守正道。
    “讼,元吉。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锡”:给予,锡给。“鞶”:佩玉的授带,指赏锡的官位。“褫”
    :剥夺。“终朝三褫之”:一天多次剥夺回去。
    本段的前半段之意是“依法行事,才是很好的出路”。这是作者的希望。“讼”是争讼是非,主持公道的依靠。“讼”也是社会的安定基础与保障。只有“讼”(依法行事)才是治国的根本。这就是“讼元吉”之意。而后半句的内容还是反映时代的变化无常,因为赐给象征爵位系之的绶带,而不到一日,就被三次剥夺去,这说明社会没有秩序了。
    本篇中心内容是围绕着“讼”展开的论述,在作者看来,天下发生了变化,但坚持法制不能变。依法行事才是正确的出路,才会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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