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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五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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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颐》篇出现了“灵龟”二字,却被一些大学问家视作《周易》是卜筮之书的证据。恰恰正相反,《颐》里出现“灵龟”的那段话,反映了《周易》是反对占卜,是提倡理性的有力证据。同样的文字句子,岂能有如此的认识差异呢?
    《颐》里说:“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我们且看“灵龟”二字,出现在《颐》文里的含义。
    “灵龟”二字,《辞源》里解释有二,一是指有灵应的龟兆,二是用以占卜的龟。《说文》:“灵:巫也,以玉事神。”屈原《九歌》中“灵”字很多,朱熹《楚辞集解》说:“灵,谓神降于巫之身者也。”“灵”是指“巫”,而“龟”就是占卜用的乌龟了。那么,“灵”与“龟”合在一起就是指巫师占卜。《颐》里的“灵龟”就是指巫占了。不过这里是要“舍尔”那“灵龟”。那么这“舍尔”是何意呢?恐怕是不难释读的。“舍”指放弃,不要。“尔”是第二人称代词,指你们,你的。那么这句话的意思是“放弃掉你们的那些巫占迷信,应观察了解我们的口食生计已无法生活下去,将面临凶险。”这无疑体现了《周易》的无神论思想。反对巫术占卜。而是让统治者(君子)把心思放到面对解决人口生计问题上。而不是摆弄乌龟去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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