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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十四)

上的问题,而是指在学习《周易》一书的思想内容上不会出现大的错误认识。这才符合上下文句表述的逻辑性,也正符合《史记》里的“孔子晚而喜《易》……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的说法。这《史记》里的说法,不正是对《论语》里“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的最好注脚吗?而不是指“五十岁开始才学习《易》,才无大过错”。那么,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开始学习《周易》难道就会有大过错了吗?显然孔子表述的“五十以学《易》”是指“五年至十年的时间而学习《周易》一书的内容。这“五十”数词连用在先秦古籍书里,也是非常普遍的用法。如《诗·召南·小星》“彗被小星,三五在东”。又如《左传·襄公八年》:“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这里是指三至五个星和四至五年,不能理解成“35个星,还45年”。正如《论语》里的“五十以学易”,无能理解成“五十岁开始学《易》”。综合而看,《论语》里“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的真实含义是:“假如,让我多活几年,有五至十年的时间学习《周易》,就可以对《周易》一书的思想内容不会出现大的错误认识了。”这才符合孔子晚年才开始重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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