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二十三)
承了先秦义理释解《周易》的《易传》传统。其后义理释《周易》无论所谓的象数派或义理在注释时所运用“象数“是熟重熟轻而已。
但这里还有一个现象,即帝制时期与先秦也有所不同,先秦在以“象”(只有"取象"而爻位数字,即"象数",这与《周易》文本有关)注释《周易》一书的义理时,在理论上并无双重性质的看待《周易》(从帝制时《易传·系辞》开始双重性质论述《周易》)。自此帝制时期至今(除朱熹外),即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又从“象数“义理上注释《周易》。而唯王弼以象数注释《周易》时不涉及《周易》性质的理论,也把《易传》里凡带“卦”称的的《易传》文章排除在外而不做注。唯王弼例外,古代凡对《周易》注释的象数义理者没有不认为《周易》有占的功能,这是受《系辞传》的影响,更是今本《周易》结构形式影响所致。
从历史发展上来看,不外这三大主流对待《周易》的。
从三大主流说《周易》,注解《周易》,引用《周易》来看,对《周易》一书依然是偏重于义理学说。这正是后封建社会里一直把《易》作为“经”首地位并没有动摇过的根本所在。后封建社会里看重的正是义理的《周易》,而不是外在形式筮卜的《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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