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四十七)
《孟子》“滕文公上”里说“夫腾,壤地偏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清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自赋”。
这是“国野”的区分。孟子向腾公建议征税比例,“国”与“野”是不同的。“国中”应是城市,“野”是指城市外的农业之地。孟子称的“野人”是指乡村种田的人。在《周易》里称’“小人”。但无论“国”与“野”都是诸侯国的地盘,是一国之领地。《周易》里的“同人于野”是讲的把众人力量聚集在国家的利益上之上,才是正确的方针原则。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同人于门,无咎”。
“同人于宗,吝”。
这是倡导聚集众人力量于“野”是通达顺利,能办成大事业,又能利于“君子”之政的正确措施。“同人于门”也没有害咎,而唯独“同人于宗,吝”。“吝”就是不好的结果和行为。西周初的体制是宗法血缘下的分封制。“宗”分大宗,小宗。诸侯国里也分大宗小宗。这里的“同人于宗”的“宗”是与“国”的整体利益相背的宗派势力。故“同人于野”或“于门”是关乎着一国的整体利益,所要反对“同人于宗”的这种危害国家的行为。无疑“同人于野”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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