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十三)
十以学《易》”是指“五年至十年的时间而学习《周易》一书的内容。这“五十”数词连用在先秦古籍书里,也是非常普遍的用法。如《诗·召南·小星》“彗被小星,三五在东”。又如《左传·襄公八年》:“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这里是指三至五个星和四至五年,不能理解成“35个星,还45年”。正如《论语》里的“五十以学易”,无能理解成“五十岁开始学《易》”。综合而看,《论语》里“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的真实含义是:“假如,让我多活几年,有五至十年的时间学习《周易》,就可以对《周易》一书的思想内容不会出现大的错误认识了。”这才符合孔子晚年才开始重视《周易》一书,而感觉学习的晚了,就感叹能多活几年的话,就会对《周易》一书学习透彻了。这也透出了孔子是不可能做《易传》的,因为孔子晚年才喜欢上《周易》,自感觉时间不够,还不能够把《周易》学习理解透彻,这也符合《史记》里记的“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的说法(“让我多活几年,要是这样,我对《周易》的文章和义理就能充分掌握了”)。
《论语》里记录的孔子对《周易》的说法,说明《周易》一书是在孔子晚年才引起重视,认识到《周易》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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