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十七)
的说法:“《周易》原本是西周时期形成的占筮典籍,即算卦用书,但在后来流传的过程中人们对它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解释《易经》的著作,称为《易传》……《易传》解经的特点是,将西周作为占筮用的典籍哲理化,使其成为讲义理的典籍,为《周易》奠定了理论基础。”
“《易经》作为西周时期算命的书,由六十四个卦象和解释卦象的卦爻辞组成,其解释卦象的文字即经文十分古奥,后人往往不易理解,卦象如何如何的?某卦象下如何系之某卦爻辞?也难以理解,如何依《易经》算命;为什么《易经》一书能算命,也需要加以解释。这样自然形成了解释《易经》的各种著作,先秦时期形成的《易传》即十翼,即是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而写作的。”(《易学基础教程》九州出版社 2002年版 第1-2页)
在《易学教程》第三章第一节里又这样说:“如前所述,《易经》是周人占筮记录的系统化,古人依据其中的卦爻象和卦爻辞推断人事的吉凶,是一部算命的书。《易传》是对春秋战国以来各种《易经》解说的总结。早在春秋时期,有些人就企图摆脱宗教巫术的束缚。从理性的角度对《周易》进行改造。子服惠伯说:“易不可以占险”,孔子提出学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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