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易学”评论》(十九)

说的前奏,是阴阳同义词上的称法。这也证明《彖》文应晚于《大象》文,《大象》文里没有出现“阴阳”的说法。“阴阳”学说流行于战国晚期。
    如今本《周易·履》,所谓的“卦辞”是“履,虎尾,不咥人,亨。”而《彖》文说:“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这《彖》文出现的“刚柔”之说,是通过画符号(在《彖》文作者时代,无疑已称“卦画符号”了)上下卦象,而引出的刚柔或阴阳的说法。前面说过“八卦取象”在春秋后期广泛的运用于筮卜中类比联想附会人事吉凶,即算卦的那一套学问。而《易传》也始终没有摆脱“取象”思维。因八卦取象是类象思维,是原始思维的孑遗。
    《易传》文章多是用八卦取象来阐述《周易》。如《履》篇里的“六联体”画符号已被卦学附会上了八卦取象。这个符号里的上三画为八卦里的“乾”卦符号;而下三画为八卦里的“兑”卦符号。八卦里的“乾”取象为“天”,而“兑”取象为“泽”。而兑卦符号里有这种符号(即“— —”与“—”)便赋予上阴阳属性。那“乾”卦符号则是“阳”的象征,也叫“刚”。而“兑”里的符号(“— —”)有“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