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三十三)
》称,能否分清这四个《易》称是一回事呢?还不是一回事呢?按常理来说,都是《易》称,难道还不是一回事吗?恰恰这段话里出现的四个《易》称,不是个同一概念。
第一个《易》称里所引用的内容,是出自《易传·系辞》里的内容,并不是出自《周易》里的内容。引用时正确的称法,称“《易传》曰”、“《系辞》曰”、“《易经》曰”都可以,唯独称《易》,就与西汉以前的《易》称相混淆了。西汉以前的《易》称,是《周易》的简称。西汉之前也从没有出现以《易》称而引用属《易传》里的内容。这《汉书》里却出现了引用《易传》里的内容,而用《易》,显然是《易经》(《周易》加《易传》)的简称。
第二个《易》称,即“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这段话里的《易》称。这个《易》称里所表述的内容与前一个《易》称里所引用的内容不是一回事。这个《易》,如同《周易》的别称。犹如“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周易》六爻,作上下篇”的说法。也如同司马迁认为的那种说法:“文王拘而演《周易》”。这里应正确的称法是用《周易》,就不与前一个《易》称相混淆了。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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