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四十五)
年来的学者没有不受春秋史巫用《周易》占筮及附加进去的“取象”和"筮数"八卦学的“易学”影响,而把《周易》说成是卜筮之书。正象这记昀的说法,认为“易本卜筮之书”,那么“汉儒浸流于谶纬”,就不能指责为“未流”,也别赞许“王弼深有功”。若认为“易本是讲义理之书”,那么“汉儒浸流于谶纬就是未流”,而赞许“王弼深为有功”那就非常正确了。
但是,我们不能不认为王弼深有功,有功之处是想把《周易》一书从“象数八卦筮术”里夺回来,不让算卦的玷污了神圣的《周易》义理。因为王弼认为《周易》本身是义理之书,才从义理上去注释《周易》,而缺陷的是王弼也不能排除史巫附加到《周易》头上象数卦学,王弼也就以卦象卦学来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思想,这无疑是排击了把《周易》当成筮术的那些做法,是功不可没的。由此我们把王弼注《周易》为区别于汉象数释《周易》的不同,而把王弼标成义理释《周易》者。也正是王弼释《周易》重义理,而轻象数,致力于恢复先秦义理释《周易》的传统,可以说王弼是封建帝制时期相对于象数释《周易》者里最具有代表性的义理释《周易》者。故才有了唐朝孔颖达奉旨编疏《周易正义》,自然选中了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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