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四十八)
唐朝编篡《五经正义》的目的应是明确的,即以儒学教化天下,而行统治之术。而尊儒得以真正的落实,所体现在以《五经正义》作为科举考试的指定教科书。
那么,编篡《五经正义》的内容,有没有方针与核心呢?恐怕也是有的,否则为何选定王弼的"注"呢?这在"周易正义序"里孔颖达也说的明白。
“今既奉敕删定,考察其事,必以仲尼为宗;义理可诠。先以辅嗣为本,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征。”(现在奉诏删定,考察其内容一定以孔子为根本,它的义理才可以更好地诠释。先以王弼的注本为蓝本,去除浮华的而撷取它的精华,一定要做到信而有征。)大抵认为王粥注《易》的内容更接近儒家经义思想吧,就以王弼注《易》为蓝本,但孔颖达做"疏"时,是遵循了王弼的易学思想了,事实果真如此吗?还是看《周易正义》里的内容疏解与论说了,既是最好的答案,又是代表着唐代“易学”思想了。
我们来看《周易正义》对今本《周易·乾》卦的卦辞给于的疏解。
“(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贞。
[疏]正义曰:“乾”者,此卦之名。谓之卦者,《易纬》云:“卦者挂也,言县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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