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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四十九)

    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四篇:唐代"易学"评论
    第一章:评唐朝孔颖达奉旨编疏的《周易正义》
    第二节
    在前一章举例中看到对《周易》经文疏解上是以经(《易传》)疏经(《周易》)为宗旨。而且对"注"的疏解也是以经(引用经书《易传》、《左传》)为宗旨。虽以经疏经,但所疏内容,是重"汉象数"易学,而轻王弼易学,并且是遵循了《易传·系辞》里的宗旨,既亦筮亦理的去"疏"《周易》的。
    那么,在对《易传》经文疏解上,是何为宗旨呢?我们来看与今本《周易》卦爻辞混编于一起的属《易传》释文,又是对其如何注疏的。
    《周易正义》是从《坤》始把《周易》经文每卦卦爻辞与《易传》解释的经文混编一起,但对《坤》文解释的解释再解释文太长,我们选比较短的文,排在第三卦,只选为《屯》卦里的卦与卦辞,看《易传》里《彖》与《象》的解释,与孔颖达又是如何再解释(疏)的,即孔颖达遵循的什么原则对《易传》里的《彖》与《象》所做的解释。
    如:
    “( )震下坎上。屯:元、亨、利、贞。
    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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