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五十三)
则得其常矣。
造化之功,发乎动,毕达乎顺;形诸明,养诸容载;遂乎说润,胜乎健;不匮乎劳,终始乎止。
健、动、陷、止,刚之象;顺、丽、入、说,柔之体。
“巽为木”,萌于下,滋于上。“为绳直”,顺以达也。“为工”,巧且顺也。“为白”,所遇而从也。“为长,为高”,木之性也。“为臭”,风也,入也。“于人为寡发广颡”,躁人之象也。
“坎为血卦”,周流而劳,血之象也;“为赤”,其色也。
“离为乾卦”,“于木为科上槁”,附且躁也。
“艮为小石”,坚离入也;“为径路”,通或寡也。
“兑为附决”,内实则外附必决也;“为毁折”,物成则上,柔者必折也。
“坤为文”,众色也;“为众”,容载广也。
“乾为大赤”,其正色也;“为冰”,健极而寒甚也。
“震为萑苇”,“为苍茛竹”,“为旉”,皆蕃鲜也。
陷溺而不得出为坎,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着则明之义也。
蒙无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时中之亨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