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五十九)
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故曰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也。十分为百、百分为千、千分为万、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枝之有叶、愈大则愈少、愈细则愈繁、合之斯为一,衍之斯为万。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长之,巽以消之。长则分,分则消,消则翕也。”
这里的“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是对《易传·系辞》里说的"天地定位",而说伏羲画八卦,而交错衍生出六十四卦。这同上面的“盖圣人作《易》画卦,始乙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加一倍”说法,从理论上说应是一样的。但《观物外篇上》里的说法,并不是指"六十四卦符号"的生成法。邵雍的"加一倍法",是无疑是指由太极生两仪到八卦的生成法,他认为而六十四卦符号也是由八卦符号相互交错产生的,这就是他的错误认为了。
邵雍说的"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是言象征万物的六十四卦是由“八卦相错”而生的。其次,邵雍所谓的“加一倍”数,是于“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之后说的,显然是指六十四卦的相互交错的“卦数”而言。
正如一学者所言“我们可以参看《先天图》(即“伏羲六十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