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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

反。
    我们且看朱熹《周易正义》一书里的说法。
    《周易正义》开卷这样说:
    “周易上经
    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易”。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帙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以之《传》十篇,凡十二篇……”。
    这开卷所讲的三圣之《易》,就是后封建社会里的“易经”之内容。而朱熹始此说里又混淆《周易》概念,出现了一个"经传"的错误说法。因自西汉时不但《周易》称经,而且认为是孔子作的《易传》也为经。故不能称"经与传",正确的称法应是《周易》与《易传》。《易经》之称的内容不单单是指《周易》,而且是包括了伏羲画卦,孔子作《十翼》(《易传》)。
    朱子《周易正义》一书里在对《乾》里的文辞解释道:“‘元亨利贞’,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文王以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异物成务之精意。”
    又说:“‘替龙勿用’,周公所系之辞,以断一爻之吉凶……凡遇乾而此爻变者,当观象而玩其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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