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六十)
仁义之属明之,而无所偏主。至其消长之际,淑慝之分,则未尝不致其扶阳抑阴之意焉。盖所以赞化育而参天地者,其旨深矣。不言其占者,谨微之意,已可见于象中矣。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柔顺正固,坤之直也。赋形有定,坤之方也。德合无疆,坤之大也。六二柔顺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纯者。故其德内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学习而无不利。占者有其德,则其占如是也。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六阴三阳,内含章美,可贞以守。然居下之上,不终含藏,故或时出而从上之事,则始虽无成,而后必有终。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则如此占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括,古活反。誉,音余,又音预。括囊,言结囊口而不出也。誉者,过实之名。谨密如是,则无咎而亦无誉矣。六四重阴不中,故其象占如此。盖或事当谨密,或时当隐遁也。
六五,黄裳,元吉。
黄,中色。裳,下饰。六五,以阴居尊,中顺之德,充诸内而见于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为大善之吉也。占者德必如是,则其占亦如是矣。《春秋传》:南蒯将叛,筮得此爻,以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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