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六十二)
家,而昔之人杂取以释经,故择之不精,则不足怪也”,“吾不知圣人之作,繁衍丛脞之如此也。”
欧阳修所举的诸证,以证明《系辞》,《文言》等篇之文“繁衍丛脞”、“自相乘戾”,并非孔圣人所言。 以“繁衍丛脞”来说,虽于《易》义无甚大害,但是重复繁杂混乱,认为是后人杂取众讲师之言,择之不精,拼凑编纂而成,如果认为是圣人之作,实为大谬。对于其“自相乘戾”之处,则由于“害经而惑世”,实误学者,为患甚大,不可以不辨。
第三是欧阳修回答童子所问“于此五说,亦有所取乎?”(这里的五说,是指《易传》里的《文言》、《系辞》、《说卦》、《序卦》、《杂卦》)欧阳修指出,关于元亨利贞,《文言》既说是乾之四德,又说“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这就并非四德,因这两个说法是互相矛盾的。欧阳修则认为元亨利贞乃古之占辞,“吾知自尧、舜已来,用卜筮尔,而孔子不道其初也,吾敢妄意之乎?"再因《左传》襄公九年记载,四德说出自鲁穆姜,为孔子未生前之说。欧阳修以此为证,认为《文言》非孔子所作。
第四是回答"五说皆无取矣,然则繁衍丛脞之言与夫自相乖戾之说,其书皆可废乎?”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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